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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勞清寒獎學金申請(即日起至103年4月18日止)

勤勞清寒獎學金申請
一、申請對象:
1.大專院校一、二年級之日間部學生(不含二技、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在職專班及進修部學生),詳細條列如下:
(一)公私立大專院校(含科技大學)一、二年級學生。
(二)四年級技術學院一、二年級學生。
(三)二年級專科學校一、二年級學生。
(四)五年級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學生。
二、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持有戶籍所在地之地方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家庭證明。
(二)學業(智育)102學年度上學期平均成績達80分(含)以上且無任一學科不及格。
(三)操性(德育):102學年度上學期操性成績80分(含)以上且德行評量無小過(含)以上之處分。
(四)體育:102學年度上學期體育成績70分(含)以上。
三、其他條件要求: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及學籍者。
(二)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或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
(三)獎學金發放日仍在學之學生。
四、獎助標準:每人每學期20,000元整,於每學期結束後重新審定。
五、申請期限:學生於103年4月18日前送至各系辦公室,103年4月24日前由學群送至生輔組申請。

其餘詳見附檔

系所: 通訊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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