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東技術學院學生畢業資格審核作業要點
亞東技術學院學生畢業資格審核作業要點
民國92年4月10日臨時教務會議修訂
民國93年12月31日93學年度第四次教務會議通過
民國96年11月14日96學年度第二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民國98年9月30日98學年度第一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民國100年3月9日99學年度第三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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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條 |
本校學生畢業資格審核作業要點係依據學生學籍規則及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訂定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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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 |
大學部畢業資格審核作業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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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條 |
研究生畢業資格審核作業程序: 依據:修業年度課程計畫總表及畢業門檻實施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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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條 |
參加隨班重修或暑修即可畢業者,畢業資格應重新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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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條 |
經審核符合畢業資格者,畢業典禮當天註冊組憑辦妥之離校手續單及註記「已畢業」字樣學生證(免繳回)發給中、英文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單,或由各系所統一向註冊組領取轉發給畢業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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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條 |
學位證書之製發、核銷及繕造名冊,依本校「印製及管制學位證書作業事項」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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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條 |
本作業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呈請校長核定施行,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