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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東技術學院資訊與通訊工程研究所研究生獎學金審查細則

亞東技術學院 資訊與通訊工程研究所
研究生獎學金審查細則

 經98學年度第 1學期第1次所務會議決議通過(98.09.24)

第1條

本校為獎勵成績優異研究生,協助研究生專心向學,提供獎助學金申請,依據「亞東技術學院研究生獎助學金申請辦法」,特訂定「資訊與通訊工程研究所研究生獎學金審查細則」(以下簡稱本細則)。

第2條

本所以研究生之學業成績訂定獎學金審查標準,除專職領薪者,得於每學年開學後二週內申請獎學金,不得與助學金重複領取。

第3條

申請資格:
(一)碩一:依據教務處註冊組榜示公告之該學年度「碩士班招生入學錄取名單」、「碩士班甄試入學錄取名單」之名次,以報到註冊後排名最高者,各錄取一名,共錄取二名。
(二)碩二:研究生以第一學年在校學業平均成績,提出申請排名最高者,錄取一名。

第4條

得於每學年開學後三週内,召開所務會議審查資格名單及補助金額決議後公告,並將獎學金名單送教務處註冊組。

第5條

本獎學金之經費由本校獎學金預算編列。碩士班研究生獎學金之發給,上學期從9月開始至次年1月;下學期從2月至6月。休學生、退學生發放至休學、退學當月止;受領期間若受領人觸犯校規受記過處分者,則取消受領資格,由錄取次高名次者遞補。

第6條

本辦法經所務會議決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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